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业,有关高校:
现将《商丘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商丘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职称服务指南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商丘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
“绿色通道”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商、人才强市战略,结合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突出实际贡献导向。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三条 申请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及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中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
(二)设立在我市的省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工作在职在岗的骨干专家。
(三)我市企事业单位引进的国内外在专业领域取得显著学术成就和业绩,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创新创造能力或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
(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有突出贡献的“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
(五)我市博士后在站人员和期满考核合格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人才。
第三章 政策措施
第四条 依托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建的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不受一年开展1次职称评审的限制,根据申报情况,不定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组成若干评议组,根据申报人的工作岗位和业绩情况开展评审工作。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采取申报人业绩展示答辩和专家评议的方式进行评定,主要评议参评人业绩成果的社会贡献度、示范引领作用、创新创造能力以及在行业发展中的影响力等。
第五条 业绩显著、贡献重大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参加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的人才,不受事业单位年度职称评审计划的限制申报,评审通过后在事业单位空岗内优先聘用,无空岗符合特设岗位要求的,按照特设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等倾向,突出用人主体和市场激励导向,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职称层级等方面不作硬性规定,以品德、能力、业绩和贡献为重点,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克服“凑条件”“对条件”倾向,不求业绩“大而全”,突出业绩成果的“高精尖”和创新能力,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和社会、业内的广泛认可。
第七条 我市博士后在站期间,不受在站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初定中级职称和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业绩特别突出的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出站博士后到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可直接申报评审(考核认定)高级职称。
第八条 对河南省外流动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核实职称信息,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办理职称确认手续。对引进的国内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和博士研究生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初定中级职称,设置特设岗位,不占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及时聘用。
第四章 申报条件
第九条 近5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正高级职称:
(一)主持完成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项目已通过验收。
(二)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并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等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200万元以上。
(三)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等次的获奖人员,或者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获奖前3名。
(四)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卡脖子”问题的高端人才,由1名本行业国际一流专家特别推荐。
(五)在岗且从事本专业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世界技能大赛金牌的高技能人才;或者在岗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8年,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的高级技师。
第十条 近5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副高级职称:
(一)主持承担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并取得阶段性研究成果;或者主持完成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项目已通过验收。
(二)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并经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发明、新品种等成果在生产中转化应用,近三年年均新增产值1000万元以上或年均新增上缴税金100万元以上。
(三)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获奖人员(限前3名),或二等奖2项的获奖人员(限主持人)。
(四)在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方面解决某一细节关键问题的高层次人才,由1名本行业国内一流专家特别推荐。
(五)在岗且从事本专业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或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含指导教练)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牌(含指导教练)的高技能人才。
第十一条 任现职以来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
(一)完成(限前3名)省级重大科技项目,项目已通过验收。
(二)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的获奖人员。
(三)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获奖前5名,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的获奖第1名,申报正高、副高级职称;或者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的获奖前3名,或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的获奖第1名,申报副高级职称。
(四)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单项奖的主创人员(含编剧、导演和主要演员前3名);或者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单项奖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的第1名;或者经中宣部认可的中国文联各协会举办的业内公认的全国大奖一等奖(金奖)获得者。
(五)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主要发掘者;或者全国十大精品陈列主持人。
(六)执训的运动队或运动员获得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奖牌,或获得亚运会、全运会冠军的主教练员。
(七)“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申报正高、副高级职称;或者“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获得者,申报副高级职称。
(八)其他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且业绩达到本行业全国最高水平的人才。
第五章 申报流程及提供材料
第十二条 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首页,在职称评审专栏中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单位和个人账号的创建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创建。
第十三条 符合我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绿色通道实施细则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从事专业、研究方向、工作实绩情况等业务要素,经单位研究同意后选择相应系列副高、正高级职称申请考核认定。申报人对相关的佐证材料真实性负全责。申报人的《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须逐级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备案。无主管单位人员的申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第十四条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按照《河南省职称管理暂行办法》中的推荐要求,对申报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公开、展示、评议、考评、监督等,并形成书面评议推荐意见、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提交电子材料上报。不能提交电子材料的佐证资料可报送相关纸质资料。
第十五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逐级推荐的基础上,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审核、推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改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第十六条 申报人将相关材料提交河南省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设在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由其根据申报人专业领域或学科方向组织同行专家考核评议。一般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式三份;
(二)单位评议的推荐函1份(公文形式);
(三)个人工作业绩成果总结1份;
(四)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份;
(五)相关行业知名的正高级专家1-2名的推荐函;
(六)申报人须提交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有保密要求的严禁网上提交,按保密规定提交纸质材料),体现学术研究成果的主要代表作品2项;
(七)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一式三份(个人从职称信息系统中打印)。
第十七条 经专家组考核评议认定后,考核认定结果按照职称评审程序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告栏目公示1个月,公示期无异议人员,制发批准文件和颁发相应系列职称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申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业绩成果,申报评审的职称系列及业绩成果与本人现从事专业相匹配,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第十九条 引进到我市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5年内根据工作安排,可参加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评审,也可自主选择参加相应系列年度职称评审。本土人才参加相应系列的年度职称评审。
第二十条 通过职称申报评聘“绿色通道”考核认定取得的职称,与通过正常评审取得的职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条 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本通知规定,自主办理跨单位、跨区域流动人员职称确认手续,自主制定实施办法和标准,按规定报备同意后,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评聘“高精尖缺”人才。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由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 件
商丘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职称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服务
二、服务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通过“绿色通道”申报高级职称人员
三、服务内容
对符合条件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年限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正高级、副高级职称
四、办理方式
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五、办理流程
1.填写《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逐级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2.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首页,在职称评审专栏中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申报。
六、申报材料
1.《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式三份;
2.单位评议的推荐函1份(公文形式);
3.个人工作业绩成果总结1份;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1份;
5.相关行业知名的正高级专家1-2名的推荐函;
6.申报人须提交的相关业绩佐证材料(有保密要求的严禁网上提交,按保密规定提交纸质材料),体现学术研究成果的主要代表作品2项;
7.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表一式三份(个人从职称信息系统中打印)。
七、办理时限
年度职称评审期内,或河南省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委员会指定时间。
八、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评价开发科
电话:0370-3396699 0370-2590729
河南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0371-61612608
来源: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