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继续教育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商丘市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上培训通知

发布人:admin  发布时间:2017-07-31

    根据全市继续教育培训安排,市人社局已开通2017年网络学习课程,请有关单位抓紧组织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学习,以免影响个人正常职称评审、执业注册、工资调整、年度考核、申请奖项、退休审批等人事管理环节。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发布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17﹞16号),现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学以致用的原则,2017年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内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编写的全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公需科目教材为基本参考,突出党的最新政策理论、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部署等内容,省人社厅已发布2017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共10门课程。

    二、学习任务和形式

    2017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为每人每年不少于24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远程教育培训完成学习任务。

    三、证书效用

    经人社部门审验加盖印章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聘用)、申请各种奖项(国务院特贴,河南省优秀专家、省政府特贴、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职业教育专家、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执业注册等人事管理工作的必备条件。

    四、课程选择

    本年度公需科目共开通10门,学员可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兴趣与专长自选,学时必须达到文件规定的要求,专业科目由所在行业或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学习。

    五、注册及登记审验流程

    1、各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登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单位注册,并向所在主管部门或县区获取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段。

    2、个人向单位索取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个人注册后登陆“商丘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进行学习。

    3、个人完成学习并通过考试合格后,打印合格证书交由所在单位,由单位进行初审并在合格证上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对合格人员进行分类:对往年已经取得继续教育证书者,凭合格证进行证书登记;对新参加学习或继续教育证书丢失者(无证人员),凭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合格证书办理继续教育证书。

证书(合格证)审验时间:2017年9月1日至30日(过期不审者转入下一年度审验)

    审验地点:商丘市人社局201房间

    联 系 人: 杨兴然  

    联系电话: 3289823

                                  2017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