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构筑人才支撑体系,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优秀人才,商丘师范学院博士后研发基地与郑州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联合招收2017年度兼职博士后研究人员。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博士毕业2年内。
2、读博期间,在国内本学科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3篇以上;或被国际三大文献检索系统(SCI、EI、ISTP)收录的论文1篇以上;
3、以主要研究人员身份参加过重大研究课题。
4、能够严格按照博士后流动站和研发基地的要求全程参与项目研究工作,并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科研任务。
二、招收及培养方式
1.目前,我校博士后研发基地仅与郑州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签署《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拟申请入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科研人员应先查阅《郑州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一览表》(见附件1),找到与自己研究方向相近的专业后方可申请进入研发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
2.博士后研发人员在研发基地工作时限一般为两年。提前完成博士后研究项目且成果突出的博士后,由本人申请,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可提前出站。承担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或各类基金项目的人员,如需延长研发时间,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最多可延长一年。
3.博士后研发人员在研发基地工作期间,由博管办组织博士后工作指导专家组对其科研进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将考核情况归入个人档案。
4.以我校为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论文、论著、科研成果、专利等),按照《商丘师范学院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给予奖励。
5.博士后工作期满完成研发任务后,须向学校提交科研报告和研发工作总结等书面材料。校博管办组织专家组,按照博士后出站考核的要求,对其科研、工作表现情况以及研究成果、学术水平等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归入个人档案。
6.博士后研发人员完成科研项目后,经我校研发基地管理部门和郑州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考核,专家评议合格的,可获得由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颁发的《博士后证书》;研发人员完成科研项目后,经研发基地和相应单位考核,专家评议合格的,可获得《河南省博士后研发项目验收合格证书》。
7.博士后研发人员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辞退或解聘:
(1)开展工作半年后考核不合格的;
(2)在研发期间工作不认真,出现技术问题造成损失的;
(3)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难以完成研发工作的;
(4)不遵守保密纪律丢失技术资料或泄密的;
(5)超出一个月不与研发基地单位联系的;
(6)研发工作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7)其它情况应予辞退或解聘的。
三、申请程序
1.申请进入研发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应先向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设在科研处)提出申请,由校博管办审核合格,经郑州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同意后,报省博管办审核批准,办理招收手续。
2.申请从事博士后研发人员,须向校博管办提交下列审核材料:
(1)纸质版:《商丘师范学院博士后申请表》(见附件2);
(2)电子版:博士学位证书、博士学历证书、博士学位论文、主要成果(专著、教材、论文、科研成果报告及获奖证书)及身份证的扫描件。
四、待遇
1.上级博士后管理部门划拨博士后科研启动经费2万元/人,用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的启动。
2.博士后研发人员在基地工作期间,可以博士后身份申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年2次,特别资助金额每人15万元,一等资助金额每人8万元,二等资助金额每人5万元)及河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一等资助金额每项10万元,二等资助金额资助每项6万元,三等资助金额每项3万元)等,省博管办将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按1∶0.5的比例给予资金匹配。
五、申请人审核材料的报送
请各学院将拟申请入站博士的审核材料汇总后,于2017年12月6日(周三)12: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101室,电子版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kycsqsywang@163.com。主题:**学院+申请博士后审核材料。 个人材料文件夹名称:申请人姓名。
联系人:胡宏伟,舒方杰
联系电话:3111069,311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