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建立完善考评结合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 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和《河南省卫生系列基层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3月22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我们。
联系方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评价开发处(郑州市正光路11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郑州市金水东路与博学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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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2月22日